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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告
党务公开:合肥分公司2023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2024-02-26 12:10:55

合肥分公司2023年度党费

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集团公司《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党群部门每年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群部门报告,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现将分公司2023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2023年,分公司共有党支部19个,其中分公司本部党支部1个,救援基地党支部1个,洞挖分队党支部1个,项目部党支部16个(含临时党支部4个)。共有党员283人,除借调横州项目部党委4名党员外,其余279名党员均在分公司党委缴纳党费。其中包括在岗党员255人,借调湖南基地党员12人,借调工程局党员4人,辞职未转出党组织关系的党员8人。

分公司党委有18个基层党支部,广泛分布在安徽、广西、四川、云南、西藏、江苏等省区的施工项目部和应急救援基地中,加之基层单位人少事多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分公司党费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管理水平,我们改变传统缴纳党费模式,在建设银行开通“智慧党费通”业务,在线收取党费,既为基层减负,又能快捷准确。每月,建设银行都会对党员缴纳党费进行汇总,对未缴纳党费人员进行提醒。每月底,根据建设银行提供的回执单,党群工作部人员在财务共享平台系统对当月党费进行入账,及时将每月收缴党费情况转入公司账目。通过对比银行回执和财务系统党费账目,实现对党费的智慧管理。

在党费收缴过程中,分公司党员每月缴纳党费金额是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和党员实发工资来确定缴纳基数,并按相应比例计算党费缴纳金额。对于因离职或工作调动而转出党组织关系的党员,党群工作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及时更新缴纳党费的党员名册,并通知所属党支部。

经过自查:

(一)2022年底留存党费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分公司留存党费901947.69元。

(二)2023年度党费收入情况。一是20231月1日12月31日,分公司党员共缴纳党费389242.34元。二是工程局党委拨来党费17000元,用于春节慰问困难党员。三是党费利息3085.32元。共计409327.66元。

(三)2023年度党费支出情况。一是上缴工程局2022年度党费152243元。二是慰问困难党员29000元(春节慰问17000元,七一慰问12000元);三是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书籍、报刊、资料等物品19353.64元。四是各级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支出30860.09元。五是支付银行手续费770.60元。共计232227.33元。

(四)党费结余数额。截止2023年12月31日,分公司留存党费1079048.02元。根据工程局要求,2024年2月底前,分公司要按照70%比例上交工程局党费272470.00元,届时结余党费806578.02元。

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自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有的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不强,没有做到自觉、主动缴纳党费;二是有的党员党费不是按月交纳,而是按季度交纳或者半年交纳一次党费;三是根据集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可以根据某个月工资为基数,也可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后,年内一般不再调整”等规定,部分党员对年初根据一月份工资确定全年党费基数的办法争议较大;四是极少数离职(组织关系未转出)的党员长期失联,存在党费收缴困难、延期交纳的现象。

、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部门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认真抓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及改进措施,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党费交纳时间每月工资发放党员交纳党费日要求所属党员在收到工资后,主动在建设银行APP向分公司党委党费专用账户交纳党费。

二是明确党费交纳金额根据集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可以根据某个月工资为基数,也可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后,年内一般不再调整”等规定对党费基数的确定办法再研究、再讨论,并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印发全公司执行

三是明确党费处理办法对于延期交纳或者无故未按照规定数额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加强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强化党员意识。当年民主评议党员不得评为优秀。对于连续六个月无故不缴纳党费,并经所在党支部批评教育后,仍不按期缴纳党费的党员,按照自行脱党处置,绝不姑息。

 

 

 

                           党群工作部  

                        2024年2月26日